穿越九九

17. 第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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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车跑出了老远,大公子指着孟珏终于畅快地大笑起来,“老三,你……你……实在……太拙劣了!月下弹个琴,好不容易把小姑娘招惹出来,结果两句话不到,自己居然落荒而逃,连琴都忘记了拿。花了几个月功夫,到了今日才耍着霸王硬亲了下,还要当着刘病已的面。你何必那么在意刘病已?他身边还有一个许平君呢!”

红衣在大公子掌心写字,大公子看着孟珏呵呵笑起来,“许平君已经和别人定了亲?原来不是刘病已的人?唉!可怜!可怜!”

嘴里说着可怜,脸上却一点可怜的意思没有。也不知道他可怜的是谁,许平君?孟珏?

孟珏扫了大公子一眼,大公子才勉强收了笑意。

沉默了不一会,又笑着说:“孟狐狸,你到底在想什么?这个包裹是怎么回事情?你想勾搭的人没有勾搭上,怎么反把霍光的女儿给招惹上了?”

大公子在包裹内随意翻捡着点心吃,顺手扔了一块给孟珏,“霍府的厨子手艺不错,小珏,尝一下人家姑娘的一片心意。”

孟珏策马而行,根本没有去接,任由点心落在了地上,被马蹄践踏而过,踩了个粉碎。

大公子把包裹扔到了马车角落里,笑问:“那个刘病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?我三四年没有见皇上了,那天晚上猛然间看到他,怎么觉得他和皇上长得有些象?”

大公子忽拍了下膝盖,“说错了!应该说刘病已和皇上都长得象刘彻那死老头子。难道是我们刘家哪个混帐东西在民间一夜风流的沧海遗珠?”

孟珏淡淡说:“是一条漏网的鱼。”

大公子凝神想了会,面色凝重了几分,“卫皇孙?老三,你确定吗?当年想杀他的人遍及朝野。”

孟珏微笑:“他随身的那块佩我找机会看过,没错。”

大公子轻吁了口气,“那不会错了,秦始皇一统六国后,命巧匠把天下至宝和氏璧做成了国玺,多余的一点做了佩,只皇上和太子能有,想相似都相似不了。”

大公子怔怔出了会神,自言自语地说:“他那双眼睛长得和死老头子真是一模一样,皇上也不过只有七八分象。老头子那么多子裔中,竟只皇上和刘病已长得象他,他们二人日后若能撞见,再牵扯上旧帐,岂不有趣?那个皇位似乎本该是刘病已的。”

孟珏浅笑未语。

大公子凝视着孟珏,思量着说:“小珏,你如今在长安能掌控的产业到底有多少?看样子,远超出我估计。现在汉朝国库空虚,你算得上是富可敌国了!只是你那几个叔叔能舍得把产业都交给你去兴风浪吗?你义父似乎并不放心你,他连西域的产业都不肯……”

孟珏猛然侧头,盯向大公子。

大公子立即闭嘴。

孟珏盯了瞬大公子,扭回了头,淡淡说:“以后不要谈论我义父。”

大公子面色忽显疲惫,大叫了一声“走稳点,我要睡觉了。”

说完立即躺倒,红衣忙寻了一条毯子出来,替他盖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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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珏大公子走之后,众人的生活还是照常过,倒是云歌显得越发忙碌了。

又是搬家,又是在原版的基础上开发新的竹叶青,反正整个人转得和陀螺一样。

其实云歌还是挺喜欢住在客栈的,那里的老板和伙计人都很不错,可惜因为现在云歌每天都要去七里香上工,还需要厨房研究新菜色,到底还是有自己的地方比较好。

因为云歌对于长安并不熟悉,就托了刘病已和许平君帮忙找房子,没想到刘病已想起自己隔壁的那户人家正好要卖房子,他们的儿子在外地赚了大钱,就想把家人都接去享福,而且房子是两年前新修的,大体的格局都不错。

云歌也亲自去看了看,房子还是挺新的,有一个小院子,看得出来打理的很不错,整体的结构也不错,而且怎么说刘病已也是少陵原的混混头子,住在他家旁边,至少不用担心小偷小摸之类的。

最重要的是,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,买房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,当然要买!买!!买!!!

好不容易把房子都弄好了,云歌也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。

夜晚躺在床上的时候,云歌忽然想起了孟珏和刘弗陵。

孟珏似乎永远隐藏在若有若无的大雾后面,让人看不清、摸不着。表面看着很温和的一个人,可实际上却偏执到了极点,自卑却又骄傲,把自己的真心藏在一层厚厚的硬壳之中。

明知道刘询欠他一个大恩,但却从未想让他知道这个用弟弟的性命换来的恩,所以,即使张贺一再旁敲侧击,他都不承认,甚至一笔抹去了这些痕迹,明知道,只需一个点头,也许张贺对他就会从此拚却了性命也会维护,即使明知道张贺身后还有一个手握重兵的张安世。

而刘弗陵,云歌的心是茫然的,他聪慧,自信,执着,反省,冷幽默,还有他的痴,一句儿时的诺言,他竟然真的信守了!

真正一个痴儿!

他并不如许多人所说,是完美的。

如果他完美,他不会让霍光有可乘之机。

如果他完美,他不会对动荡的局势无可奈何,只有看大臣的意向,为刘贺和刘询登基做两手准备。

如果他完美,他不会使‘云歌’在动乱中受到波及,即使他做了准备,但还是无用,不是吗?

他终究不是神般人物,他无法料到身后事,他怎是完美?

但不得不说,他已经做得很好了。

历史上的刘弗陵,八岁登基,与权臣们斗志而不落下风,牢固掌握皇权,这般才智,谁人能及?汉武帝弃那些成年皇子不用而让他登基,千里江山托付到一个幼龄儿童身上,只能说明刘弗陵是何等优秀,何等智慧。

是智慧,他与生俱来的智慧,让他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优秀,让他如谪仙一般,所以会有人认为他太虚幻。

这不是完美,是优秀。

这不是虚幻,是智慧。

这不是小说,是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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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酿的酒,色泽清透,金黄中微带青碧。

香味甘馨清雅,口味清冽绵长。

常叔刚看到酒色,已经激动得直搓手,待尝了一口酒,半晌都说不出来话。

云歌和平君急得直问:“究竟怎么样?常叔,不管好不好,你倒是给句话呀!”

常叔半晌后,方直着眼睛,悠悠说了句,“我要涨价,两倍,不,三倍,不,五倍!五倍!”

云歌和平君握着彼此的手,喜悦地大叫起来。

两个人殚精竭虑,一个负责配料,一个负责酿造,辛苦多日,终于得到肯定,都欣喜无限。

常叔本想立即推出竹叶青,刘病已却建议云歌和平君不要操之过急。

先只在云歌每日做的菜肴中配一小杯,免费赠送,一个月后再正式推出,价钱却是常叔决定的价钱再翻倍。

常叔碍于两个财神女――云歌和平君,不好训斥刘病已“你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懂什么?”

只能一遍遍对云歌和平君说:“我们卖的是酒,不是金子,我定的价钱已经是长安城内罕见的高,再高就和私流出来的贡酒一个价钱了,谁肯用天价喝我们这民间酿造的酒,而不去买贡酒?”

云歌和许平君都一心只听刘病已的话。

常叔叨唠时,云歌只是笑听着。面容带笑,语气温婉,人却毫不为常叔所动。

平君听急了却是大嚷起来,“常叔,你若不愿意卖,我和云歌出去自己卖。”

一句话吓得常叔立即禁声。

一个月,那盛在小小白盅中的酒已经在长安城的富豪贵胄中秘密地流传开,却是有钱都没有地方买。

人心都是不耐好,越是没有办法卖,反倒好奇的人越是多。

有好酒者为了先尝为快,甚至不惜重金向预定了云歌菜肴的人购买一小杯的赠酒。一旦尝过,都是满口赞叹。

在众人的赞叹声中,竹叶青还未开始卖,就已经名动长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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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块青竹牌匾,其上刻着“竹叶青,酒中君子,君子的酒。”

字迹飘逸流畅,如行云、如流水。

“隐清丽于雄浑中,藏秀美于宏壮间,见灵动于笔墨外。好字!好字!”

云歌连声赞叹,“谁写的?我前几日还和许姐姐说,要能找位才子给写几个字,明日竹叶青推出时,挂在堂内就好了,可惜孟珏不在,我们又和那些自珍羽毛的文人不熟悉。”

刘病已没有回答,只微笑着说:“你觉得能用就好。”

正在内堂忙的平君,探了个脑袋出来,笑着说:“我知道!是病已写的,我前日恰看到他在屋子里磨墨写字。别的字不认识,可那个方框框中间画一个竖杠的字,我可是记住了,我刚数过了,也正好是十一个字。”

云歌哈哈大笑,“大哥以为可以瞒过许姐姐,却不料许姐姐自有自己的办法。”

刘病已笑瞅着许平君,“平君,你以后千万莫要在我面前说自己笨,你再‘笨’一些,我这个‘聪明人’就没有活路了。”

许平君笑做了个鬼脸,又缩回了内堂。

刘病已建议既然云歌在外的称号是“雅厨”,而竹叶青也算风雅之酒,不妨就雅人雅酒行雅事。

店堂内设置笔墨屏风,供文人留字留诗赋,如有出众的,或者贤良名声在外的人肯留字留诗赋,当日酒饭钱全免。

云歌还未说话,刚进来的常叔立即说:“刘大公子,你知道不知道这长安城内汇聚了多少文人墨客?整个大汉朝乃至全天下才华出众的人都在这里,一个、二个的免费,生意还做不做?”

刘病已懒洋洋笑着,对常叔语气中的嘲讽好似完全没有听懂,也没有再开口的意思。

云歌对刘病已抱歉地一笑,又向柳眉倒立的许平君摆了下手,示意她先不要发脾气。

云歌对常叔说:“常叔,你大概人在外面,没有听完全大哥的话。大哥是说文才笔墨出众,或者贤良名声在外的人免费。文才笔墨出众的人,有人已是声名在外,在朝中为官,有人还默默无名。

前者也许根本不屑用这样的方法来喝酒吃菜,他们的笔墨我们是求都求不到的。而后者,如果我们今日可以留下他们的笔墨,日后他们一旦如当年的司马相如一般从落魄到富贵,到千金求一赋时,我们店堂内的笔墨字迹,可就非同一般了。

何况常叔不是一直想和一品居一争长短吗?一品居在长安城已是百年声名,他们的菜又的确做得好,百年间以‘贵’字闻名大汉,乃至域外。我们在这方面很难争过他们,所以我们不妨在‘雅’字上多下功夫。”

常叔本就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,云歌的话说到一半时,其实他已经转过来,只是面子上一时难落,幸亏云歌已经给了梯子,他正好顺着梯子下台阶,对刘病已拱了拱手,“我刚才在外面只听了一半的话,就下结论,的确心急了,听云歌这么一解释,我就明白了,那我赶紧去准备一下,明日就来个雅厨雅酒的风雅会。”

说完,就匆匆离去。

云歌看了看正低着头默默喝茶的刘病已,转身看向竹匾。

许平君试探地说:“病已,我一直就觉得你很聪明,现在看来你好象也懂一点生意,连常叔都服了你的主意。不如你认真考虑考虑,也许能做个生意,或者……或者你可以自己开个饭庄,我们的酒应该能卖得很好,云歌和我就是现成的厨子,不管能不能成功,总是比你如今这样日日闲着好。”

云歌心中暗叹了一声糟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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